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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警方抓获一名涉嫌合同诈骗的逃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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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dnews.com.cn 2006-3-7 14:52:09 来源:山东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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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济南3月7日讯(王兵、孙晓雯)一男子以巨额贷款为诱饵,轻易地诈骗了受害人2万元的“好处费”后潜逃。近日,天桥警方在宁波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一举将这名涉嫌合同诈骗的逃犯陈某(男,37岁,安徽省蒙城县人)抓获归案。
2005年8月20日左右,云南省某公司部门经理汤某在淄博经商时,通过朋友认识了犯罪嫌疑人陈某。交往中,陈某谎称自己有朋友在淄博某银行分行内工作,能通过关系从该银行总行职工手中办理人民币一百万的职工无息贷款,再以转存的方式存入该银行山东淄博支行,并称转存后“可以承兑出二百万现金”。此时生意上急需用钱的汤某见有利可图,未多加思索便相信了陈某的谎言。于是两人约定:事情办妥后,汤某作为“受益人”每年付给陈某贷款的6.3%即6.3万元的好处费,银行利息另付。就这样,2006年9月7日,汤某与陈某签定了协议书,陈某提出汤某需要先支付一年的“好处费”,汤某表示没有这么多钱,是否可以先支付一部分。经过激烈的商讨,最终陈某收取了汤某2万元“好处费”。阴谋得逞后,陈某卷款逃匿。
天桥公安分局经济侦查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着手展开调查。经查,该银行总行根本没有有关员工享有住房无息贷款100万元政策的规定。民警立即对陈某实施追捕。2月26日,民警得到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宁波出现。民警立即远赴宁波,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将刚在某旅馆内落脚不到10分钟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对其诈骗事实供认不讳。
3月6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依法取保候审。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责任编辑:宋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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