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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砍伐林木构成犯罪 两果园承包人被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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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dnews.com.cn 2006-10-31 13:45:25 来源:琅琊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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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擅自砍伐自家承包集体所有的板栗树的被告人王某、赵某,分别被河东区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罚金4000元和3000元。
王某和赵某都是河东区太平街道办事处某村村民,两人分别承包了本村一处果园。承包合同约定,承包人享有果园使用权,果园所有权仍归村委。
2005年10月2日,王某、赵某为更新自家承包的果园内的果树品种,没有到林业部门办理采伐手续,就擅自让伐木工将板栗树砍伐。其中王某砍伐板栗树16棵,折合6.5344立方米,非法获利1100元;赵某砍伐板栗树11棵,折合4.62立方米,非法获利900元。
森林法规定,砍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王燕) 责任编辑:张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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