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学读书的儿子要入党,家人为其到居委会去开了一个家庭成员证明信,谁知居委会竟然要收取“公益金”,这让家住奎文区民生东街某单位宿舍的谭师傅感到难以接受。
10月18日上午,谭师傅致电晚报反映,他儿子现在在山东科技大学读书,近日要入党,学校要求出具一份家庭成员的证明材料。10月12日,谭师傅到户籍所在地的奎文区广文街道新华路居委会开证明,谁知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却要收取10元钱的“公益金”,否则便不给开。谭师傅对此项收费感到不理解,但又没有办法,最后不得不交了这10元钱。
就此收费,记者电话咨询了新华路居委会,一位周姓女士解释说,居委会收这10元钱的“公益金”,是用来支持社区建设的。当记者询问她,此项收费是否有收费依据时,她不再作声。随后,该居委会一位李姓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居委会资金紧张,他们收取“公益金”也是无奈之举,这部分钱主要是用于居委会走访辖区内的“困难户”,有账可查。该李姓负责人还强调说,此项收费本着自愿的原则收取,如果谭师傅不想交,居委会可以退还。 (记者 张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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