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潍坊讯(记者 李冰 通讯员 郭光智)高密市周戈庄镇立足当地沟多、河多、路多、四旁五荒面积大的实际,充分挖掘闲置土地资源潜力,灵活地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大力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该镇镇、村集体栽植的树木,由于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管理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了造林质量,林木生长不良,毁坏严重,导致了“年年栽树不见树”的现象。该镇党委、政府认识到这是由于“责权利”不明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下大决心对全镇林木进行深层次的林权制度改革。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因村而宜、因地而宜,重点对全镇绿色通道、河流、农田林网、四旁五荒地所植树木进行了林权制度改革。
一是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五荒及村内空闲地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镇、村集体对四旁五荒资源的所有权。掌握了全镇四旁五荒等闲置土地的底子,全镇宜林地达到6000余亩。
二是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有偿承包给个人用于植树造林。利益分享主要有三种方式:
1、按照核实面积确定承包价款,植树的户每年向村集体交纳承包费。
2、新规划植树面积由个人栽植、本户管护,树木成材后,集体与个人按2:8或4:6等比例分成。
3、集体统一栽植,由个人管理树木,按年度交纳适当承包费;树木成材后,除偿还树苗款外,集体与个人按3:7或4:6的比例分成。
三是对废旧的五龙河床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发利用。采取先治河、后植树的办法,拍卖废旧河床,吸纳40万元社会资金,整修植树平台200亩,植树16800棵。
工作中,周戈庄镇始终坚持“四个清”:一是界址清,做到四至清晰,确保不出现纠纷。二是林权清,通过签订协议书或办理林权证,明确树木权属关系,共发放林权证1000余份,签订协议1800余份。三是利益清,对所植树木采取不同形式确定利益关系。全镇80公里镇管沙石路,由镇统一栽植,收益镇村五五分成;村级道路采取集体植树,承包到户,利益分成的办法。四是责任清,明确管理责任,镇村分成的树木由镇里安排人员统一管理,各村农田林网、四旁五荒所植树木根据村与户签订的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今年该镇对11条镇级道路林带,20条村级道路林带, 800亩河堤以及630亩四旁五荒进行了产权落实,占植树总数量的93%。通过林权制度改革,大大提高了该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有效激发了植树造林的积极性,造林热情空前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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