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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法院“四大工程”塑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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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dnews.com.cn 2006-9-5 9:35:28 来源:山东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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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滨州讯(通讯员 姜道策)近年来,山东省邹平县法院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终极目标,积极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大力实施“四大工程”,努力塑造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是“廉政形象工程”。该院出台了《关于严肃审判纪律、加强队伍管理的十五条禁令》,建立了逐级报告、戒勉谈话等制度,每年年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在干警家属中广泛开展了争当“廉内助”活动。五处法庭都建起了小食堂,法庭工作人员统一在食堂吃午餐。成立了专门的执法执纪检查小组,由院长、纪检组长带队不定期进行检查,喊出了“谁砸法院的牌子,就砸谁的饭碗”的口号,从而有效地解决了违反“禁酒令”和吃喝当事人等严重影响人民法院形象的问题。
二是“阳光操作工程”。该院通过“大立案”改革,设立了立案审查、诉讼收费、特快专递等一条龙服务窗口,实行了柜台式立案,流水式作业,当事人不出立案大厅,十几分钟就能立上案。加强对案件的管理,从立案、排期、送达、开庭到裁判、执行,对所有案件实行全程流程管理。积极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凡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一律公开审理,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通过“阳光作业”,确保司法公正。
三是“优质服务工程”。该院坚持从规范文明用语、规范服务程序等方面入手,处处便民利民。在立案中,坚持“四公开”,即公开立案条件、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排期开庭、公开监督方法。在立案大厅放置了座椅、老花镜、纸笔和饮水机等设施。对老年人、残疾人等不能来立案大厅立案的,实行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巡回立案。对来访的当事人,自觉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水递上,一声再见道别。
四是“领导表率工程”。2001年该院新一届党组班子成立以来,在全院叫响了“向我看齐,向班子成员看齐”的口号,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对一级负责,下级出了问题时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通过领导带着示范,促进了全院干警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的转变,有效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陈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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