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颜景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
|
http://www.sdnews.com.cn 2006-7-28 11:09:35 来源:山东新闻网 |
|
|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枣庄市农业局局长 颜景安 由枣庄市农业局与山东新闻网联合开展的“新农业枣庄行”大型采访宣传活动启动了。
开展这一活动旨在更好地利用互联网这一先进有效的宣传方式,更深层次地挖掘枣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向国内外充分展示枣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成果。通过大容量、全方位、多角度、系统性的宣传报道,对于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借此机会向一直以来关怀、支持枣庄农业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社会各届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向不辞辛劳、忘我工作在全市农业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慰问,向勤劳智慧的农民兄弟道一声:你们辛苦了!
枣庄农业人口占到了人口总量的76%,是典型的农业市。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积极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二十字”任务和要求,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以培植现代农业新优势为突破口,大力发展“三大”农业(特色农业、精准农业、生态农业),积极实施“三化一转移”战略(专业化、产业化、标准化,农村劳动力转移),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了农业效益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三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全市农业增加值达到60.6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241元;今年上半年,全市农业增加值达到25.4亿元,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2312元,分别增长6.5%和12.8%。
一是深化结构调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大力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精准农业和生态农业,形成了优质专用粮、瓜菜、林果、畜牧、水产和花卉等六大优势产业,推进了农业专业化、产业化和标准化等“三化”进程。着力发展精准、设施化种植业,全市共推广立体种植110万亩,设施栽培9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面积发展到140万亩。积极推进沼气工程建设,全市共建设生态家园示范村31个,“一池三改”示范村12个,累计推广农村户用沼气池2.43万户。
二是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化生产水平不断提高。以产业化经营为总抓手,不断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全市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展到720多家,其中农业龙头企业431家,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15家、市级59家。全市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197家,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的批发市场37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348家,其中市级46家,吸收和带动农户13.5万户。
三是狠抓体系建设,标准化进程明显加快。狠抓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监测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全市农业标准化基地面积达到121.5万亩。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科研推广体系,连续四年深入开展了“科教兴农年”活动,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率达53%。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全市共创建省、市级标准化示范基地45处,市级示范乡镇8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118个。
四是大力发展专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从发展现代农业的高度,大力建设“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镇、专业批发市场、专业协会”,全面提高农业专业化水平,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全市农村经济专业乡镇达到10个、专业村722个,庭院经济示范村179个,市级畜牧小区507个。
五是加快劳动力转移,非农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以定向和引导性培训为主,大力开展劳动力转移基本技能培训,着重实施了“绿色证书”培训、“新型农民创业培训”等六大培训工程。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2005年共完成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转移培训任务1.35万人,全市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52.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呈逐渐上升趋势。
六是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减负增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减免农业税政策,全部取消了农业税,农民负担从根本上得到减轻。积极探索实践“稳制活田”的运作管理机制,承担了国家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试点工作,促进了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完善。切实落实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2004年和2005年共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6780多万元,促进了粮食优质高效生产。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去年以来共查处假冒伪劣农资300多吨,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改革铸辉煌,奋斗正酣无穷期。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全力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为实现富民强市,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张厚伟
|
 |
|
① |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山东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 ②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山东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 ③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 ※ |
联系方式:山东新闻网新闻中心 电话:0531--85196066 电子邮件:news@sdnews.com.cn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