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旁听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告 |
|
http://www.sdnews.com.cn 2006-7-14 10:21:00 来源:东营日报 |
|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民旁听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告 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7月25日至28日在济南举行。本次会议允许公民申请旁听。 会议的主要建议议题为:审议《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山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草案)》两项议案;审查济南、青岛、淄博三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3件地方性法规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听取审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听取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山东省2005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2005年度财政决算和200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2005年省级决算草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汇报;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按照《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的有关规定,年满十八周岁、户籍在山东或者户籍不在山东但在山东居住满一年的公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除外),可以于会议举行七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到所在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办事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自公告之日起,本次会议旁听申请截止时间为7月19日下午4时)。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咨询电话:86082174。 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受理公民旁听申请的部门及联系电话: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8331129。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6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刘海燕
|
① |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山东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 ②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山东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 ③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 ※ |
联系方式:山东新闻网新闻中心 电话:0531--85196066 电子邮件:news@sdnews.com.cn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