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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旁听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告
http://www.sdnews.com.cn 2006-7-13 14:56:00 来源:日照日报

 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7月25日至28日在济南举行。本次会议允许公民申请旁听。
    会议的主要建议议题为:审议《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山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草案)》两项议案;审查济南、青岛、淄博三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3件地方性法规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听取审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听取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山东省2005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2005年度财政决算和200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2005年省级决算草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汇报;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按照《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的有关规定,年满十八周岁、户籍在山东或者户籍不在山东但在山东居住满一年的公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除外),可以于会议举行七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到所在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办事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自公告之日起,本次会议旁听申请截止时间为7月19日下午4时)。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咨询电话:86082174
    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8781463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6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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