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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将全部“消灭”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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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dnews.com.cn 2006-4-30 10:40:46 来源:菏泽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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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25日,牡丹区李村镇兰口行政村张灯结彩,鞭炮齐鸣,干部群众像过节一样,庆祝村级活动场所的落成。这是牡丹区为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村建成的第一个活动场所。4月26日,记者在市委有关会议上获悉,和牡丹区一样,到明年6月底前,我市将全部“消灭”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村。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各个组织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开展活动的主要阵地,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等公益性服务的必要设施,但目前全市仍有1200余个村没有活动场所,占村总数的20%多。对于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中央决定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及党费共同投入抓紧解决。省委、省政府专题研究决定,场所建筑面积不得低于90平方米,并对我市采取倾斜的扶持政策:在全省8271个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的村中,中央和省补助我市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村1237个,建设经费预算总额为7366.34万元,中央和省补助我市资金1788.4万元。按照省委要求,4月24日下午,市委召开常委会,决定从市财政和市管党费中拿出部分配套资金用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同时,全市尚需县区配套资金5000万元左右,约占建设经费预算总额的三分之二。中央、省市委要求,场所建设中不得增加乡村债务和农民负担。据了解,中央、省委、市委拿出大额专项资金直接支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还是第一次。 李村镇兰口村新落成的“两委”办公室,场所占地1.5亩,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建设房屋8间,为砖瓦结构、水泥墙面、地面硬化、吊顶粉刷,围墙、门楼和活动室一应俱全。 (董显增)责任编辑: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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