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和谐社会·系列述评③
生病求医、子女上学、娱乐消遣、强身健体,这些与人民群众生命、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公共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必须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大力发展社会公共事业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近年来,潍坊市在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教育工作被潍坊市委、市政府确定为重点提升的三大亮点之一,潍坊市被表彰为全国新课改先进市,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中考改革试点市和重点推广的素质教育五个典型之一,2006年普通高考本科上线人数突破3.7万人,继续位居全省首位,“农村高中进城”战略成效显著,全市已有77.5%的高中学生在城区接受优质教育。潍坊市在全国率先推行的“大众卫生”得到国家卫生部、山东省卫生厅肯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试点居全省首位,全市参合农民440万人,达到64.5%。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潍坊风筝、杨家埠木版年画、高密扑灰年画、高密茂腔成功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切都让公众从社会事业的进步中直接或间接得到了实惠。
成绩固然可喜,但长期以来社会公共事业领域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成为公众反映强烈、呼声迫切的现实问题之一。突出表现在基础设施依然薄弱,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资源分布不均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差距较大。一些农村家庭因为供养一个大学生而承受着沉重的经济压力;公共卫生保障能力相对薄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困扰着部分家庭,昂贵的就医费用使得农村百姓对大医院望而却步。精神文化生活尚欠丰富,艺术院团剧目匮乏、演员青黄不接,演出市场低迷,一些不良消遣方式毒害着人们的思想。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深层次的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矛盾。这些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必然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将会成为和谐社会的不和谐音符。
有关专家指出,只有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才能使人民群众公平、公正地享受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和权利,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不断提高,才能使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落到实处。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确立政府在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围绕着群众最关心、最迫切解决的问题,潍坊市委、市政府已经明确提出,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和突破口,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社会事业大发展、大提高。重点围绕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上学、看病、住房、就业、保障等热点问题,以及城市拆迁、企业改制、土地征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创新办法,综合施策,狠抓落实。
公共事业惠民利民便民,这就要求我们以人为本,坚持公益性为主体,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为此,潍坊市委、市政府已开始推出一系列的重大举措。“十大教育惠民工程”已开始全面实施,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免费工程”将从2007年1月1日起,对68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困难学生全员救助工程”对不能升入普通高中或大学的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免费职业教育;“市区中小学解困工程”将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市区80%以上的中小学达到国家设学标准。卫生系统将全力推行“大众卫生”模式,打造平价医院,实施“10分钟就医计划”,实现“院前急救、小病门诊、大病候诊、办理住院”时间都不超10分钟的目标。目前,这些惠民之举已开始让百姓实实在在的受益。
潍坊市在社会公共事业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令人瞩目,但随着社会结构的日益多元化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日益丰富,公众对社会公共事务质量的要求也日益提高。现实问题告诉我们,发展社会公共事业还任重道远,尤其是在提高公共资源配置和分配效率及优先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做大做强。(窦浩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