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滨州讯(记者 曹景鲁 通讯员 姜道策)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寒暑表”、“恒温器”、“减压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满意程度。邹平法院在信访工作中坚持做到“四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逐步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信访。
一是“热心”,要求接访人员对待来访者要像对待自己的亲戚朋友一样热情,向其讲明政策法规,说清道理,以理服人;二是“耐心”,因来访人往往不懂法,文化水平亦不高,有时反映问题往往表达不清,一时半刻不能讲清问题,该院要求信访人员必须耐心倾听,不要以“急”对“急”,以“硬”碰“硬”;三是要“专心”,对来访人提出的问题认真思考,有时要从来访人的角度为其考虑,认真解答,帮助其依法律按程序办事;四是“诚心”,对一些反复缠诉的来访者,要求做好开导工作,抓住其反复上访的原因向其讲明不能再上访的理由,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之以法,使其配合法院的工作。
该院将信访工作视为联系群众,了解办案质量,促进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逐步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实现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双管齐下的监督格局。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了信访案件处理的透明度。通过加强信访信息沟通,使各个部门做到职责上分,思想上合,业务上分,管理上合,形成了交流密切、上下联动、立体交叉的大信访格局,杜绝“暗箱操作”,使信访工作“阳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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