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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两件议案被定为大会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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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dnews.com.cn 2006-1-20 16:15:05 来源:生活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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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日晚举行的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主席团会议上了解到,省人大代表提交的48件议案中有两件被定为大会议案处理。
据了解,一件被定为大会议案的是于仁伯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的议案,议案中提出,制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办法细化了上位法的规定,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明确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和金融政策,并在鼓励中小企业自主创业、科技创新以及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和义务等方面,也试图通过地方立法作出相应的细化性规定。
另一件大会议案为于桦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提高我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议案,议案中提出,我省应有针对性地结合山东实际,特别是我省食品农产品对日、对欧盟出口的情况,制定更加详细和严格的地方法规,方能从根本上保证我省食品农产品的安全。通过立法,建立全省农药、兽药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和疫病疫情监控的网络。
两件议案将分别交由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审议,分别提出意见,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记者 蒋波 严玲玲) 责任编辑:宋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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