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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伏法 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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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dnews.com.cn 2006-1-20 11:10:25 来源:枣庄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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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月1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青檀路召开公判大会,依法对三案六名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罪犯万福国、朱海军、李长付被判处死刑,并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5年2月18日19时许,台儿庄区运河街道万福国(又名万艳国)在台儿庄区驻地月河苑,见女青年李娜经过,便用言语挑起事端。遭到李的反抗后,万福国恼羞成怒,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李的头面部、肩部连刺数刀,又将李按在月河水中,后将李拖至月河北岸弃之水中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娜系被他人刺伤后溺水死亡。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万福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万福国不服,提出上诉。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市中区人蒋安民与被害人赵军因琐事产生矛盾,遂与黄岛开发区朱海军预谋报复赵。2004年12月20日晚,朱海军驾驶蒋安民提供的车辆,伙同王新勇等人携带砍刀、镐把等作案工具到薛城区海河路一音乐吧附近将赵砍伤。赵军经抢救无效死亡。2004年10月19日,朱海军、范朋朋等在市中区物资招待所,因骚扰被害人皮某的女朋友,与皮发生口角并殴打皮,朱海军持水果刀将皮刺伤,经法医鉴定,构成人体重伤。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罪犯朱海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罪犯王新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罪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到十五年。宣判后,朱海军不服,提出上诉。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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