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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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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dnews.com.cn 2005-12-6 10:44:31 来源:枣庄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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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日前,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部署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部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对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普及心理健康的科学知识,增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意识;二是宣传心理调节的基本方法,使未成年人认识异常现象,初步掌握心理保健常识;三是提供学习、交往、升学、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心理辅导,预防心理疾病,增强未成年人自我调控、承受挫折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四是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使未成年人对心理健康有积极的认识,培养他们积极进取、乐观向上、自信自尊、自立自强等良好的心理品质。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就建设一支专业的教育工作队伍,市文明委要求,要发动教育、卫生系统和其它有关单位具有心理健康教育专长的专业人员参与教育和医疗工作,充分利用现有专业技术力量;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和医疗人员的进修和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抓紧引进专业人才,充实心理健康教育、医疗人员队伍。有条件的学校、医院要采取综合措施,尽快配足专职人员;有条件的社区也要采取聘任和志愿服务等办法,切实解决专业人员短缺的问题。 为落实好这项工作,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指导和专业服务,我市成立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并将成立咨询诊治中心等机构,公布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人员名单。同时要求中小学要推进心理健康教育进课堂;要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关注重点对象,科学地搞好跟踪辅导;要畅通学校和家庭的沟通渠道,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各街道社区要利用社区文明学校等阵地,积极开展社区心理咨询服务。有条件的医院要利用心理门诊,开展专业咨询和诊治。 据悉,市文明办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推进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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