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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滨城区一妇女错告他人强奸 构成名誉侵权
http://www.sdnews.com.cn 2005-12-31 9:01:36 来源:sina滨州

    新浪滨州电 近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依法调解一起名誉侵权案,被告崔某当面向原告孙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孙某精神损失费2000元。   

    今年10月19日晚10时,一人在家的崔某听到有人敲门,随后一男子强行闯入进行非礼,由于停电,对方又未说话,崔某并未认出此人是谁。事后,崔某对闻讯赶来的公安人员说是邻居孙某强奸了她。

    孙某当晚被公安人员带到派出所,因无其他证据第三天被送回家。大受刺激的孙某因此在精神病医院住院一个星期。真正的作案人投案自首后,事实真相大白,但崔某及其家人事后均未向孙某表示道歉。为此,孙某诉至法院。(韩福田 崔莉莉)

责任编辑: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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